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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16-11-01 15:53:44   地区:湖南   浏览:0

经研究,并报相关部门审批,2016年度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计算机网络管理1名;政府网站编辑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原则。

二、招聘计划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电子政务事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娄底市湘中大道信访大楼501室),联系电话:0738-8313924,联系人:袁春华(手机13607389451)。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网上查询单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有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市电子政务办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市政府办进行终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应试对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他人报考。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

五、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折算,面试成绩按40%折算,折算及折算后的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和笔试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政府办会同市电子政务办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卷面分100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科。笔试范围: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以招考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和经考核合格后的拟聘对象,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均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其中笔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