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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选调工作人员15人公告
2025-10-13 21:08:44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岳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负责相应环节的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15个(岗位计划17个),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选调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岳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岳阳临港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事业编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参加编制内工作年限不足导致没有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提供参加编制内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或合格);

8.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和任职聘用的问题;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规定解除最低服务年限且保留编制内身份)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8.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9.工勤岗位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主要按以下流程进行: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可递补)→考察(可递补)→公示与调动。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址见附件3。

2.报名材料。

(1)填写提交报名表(附件4)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表》考生承诺栏手写签名,经所在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报名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还须加盖主管部门的单位公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按照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填写,其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认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报考人员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可入围体检前提供),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应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因参加工作年限不足导致没有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岗位聘任(聘用)备案表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5)岗位要求有职称材料、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以后)。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签署“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的意见。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所有报名无效;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即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选调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3)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确保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各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等附件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生必须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文字综合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其他岗位考试原则上为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在面试前先进行笔试,若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文字综合岗位笔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笔试人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3)文字综合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理论思维和公文写作的能力水平。

(4)文字综合岗位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文字综合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3:1的,按1个计划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降低面试入围比例(不低于2:1),但选调岗位只有1个计划则不再核减;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导致<3:1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降低面试入围比例(不低于2:1),但选调岗位只有1个计划则不再核减。

其他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所有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4)所有岗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文字综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文字综合岗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2.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1.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审查档案、重点访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2.考察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主管部门(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及时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选调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六、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公示与调动”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选调或聘用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的公告、通知,因报考人员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选调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政策咨询电话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0-8882396。

②考务咨询电话

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0-8882303。

③监督举报电话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1;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30-8882355。

本次公开选调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选调岗位表.xlsx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选调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电话一览表.xlsx

  4.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rsj.yueyang.gov.cn/rsks/71684/content_2320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