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5年湖南邵阳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6人公告
2025-10-11 21:57:23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以及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相关专业人才16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16名,引进单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新邵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xinshao.gov.cn/)查询。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单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见附件1);

7.本公告“高校毕业生”指近三年内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

8.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10.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新邵县人民医院和新邵县中医医院请到新邵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政工股报名,地址为新邵县酿溪镇大应北路5号;报考其他单位请到新邵县委组织部318人才办报名,地址为新邵县委大院组织部3楼。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须提交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2025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研究生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

⑤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2:1的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或取消引进计划,对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少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过高,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在面试前加试一轮笔试,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计入总成绩。如岗位需加试笔试另行公告。

(三)体检

1.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优先,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此后的人员递补排名参照此法。

2.体检前实行预报名。未按时报名者视为放弃体检,并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递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递补。

5.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考察

1.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引进资格。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本县。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本次引进首次在我县工作的人员享受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

1.工作补助:新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年的工作补助。工作补助的发放金额与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工作补助。当年补助在次年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2.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服务满5年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并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享受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团圆计划:编内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其配偶有意来县工作的,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按照“同类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流动调配到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人才专项编制。

五、纪律要求

1.本次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委0739-3666295

②政策解读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39-3680135

县委人才办0739-3608771

附件:

1.2025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2025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inshao.gov.cn/xinshao/swdwzp/202510/9023edbc8da147cf87fae4fe1c25805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