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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第二批)
2016-08-30 16:05:19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16年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8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社局网(www.xtrs.gov.cn)、湘潭人才市场网(www.xtrcsc.com) 和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网(www.xtgt.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1周岁的时间计算,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安心国土资源工作,服从单位安排,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五年承诺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公告所列专业按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报考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届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报考无工作经历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辞退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00-2016年9月11日12:00

交费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00-2016年9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9∶00-

9月17日8∶3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4.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考察、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