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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2016-05-03 14:03:44   地区:湖南   浏览:0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课堂掌控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占25%、专业知识笔试占25%)、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干事”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湖南食品药品职院专职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其他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或者复查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省食药监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8633387(省食药监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633302(驻省食药监局监察室)

原标题: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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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监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食品药监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ls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