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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2016-05-03 14:03:44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规定,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指导监督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的领导下,省食药监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人社厅网(www.hnrst.gov.cn)、省食药监局网(www.hn-fd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15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到省人社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底免冠1寸彩色近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报名。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工作年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止。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供材料不齐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检验与标准研究”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检验与标准研究”岗位的: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干事”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湖南食品药品职院专职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占25%、专业知识笔试占25%)、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