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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辰溪县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6-04-29 14:15:03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4]34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辰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实行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招聘岗位、职数和要求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学历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见《辰溪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内的年龄要求;

4、最低服务期为5年;

5、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本县在编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日至5月20日,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必须保证在2016年7月8日之前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带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携带填报完整的《湖南省辰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1份。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科考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技术知识80分,公共知识20分。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定为2016年7月9日至10日(星期六、星期日)。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术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技术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