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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新化县专业技术人员招聘9人公告
2015-10-15 18:03:01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中共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新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编委批准。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才强县、旅游立县战略,着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为我县社会经济快速稳妥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规划局、旅游局、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参与配合和全程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见附件1)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好,品行优秀;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5年10月14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共3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设新化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4、联 系 人:孙文军 0738-3221809(人社局)

孙国龙 0738-3529661(水利局)

金成光 0738-3232569(规划局)

黄建军 0738-3238248(旅游局)

 

5、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资格审查由新化县教育局初审,县人社局终审。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的批复收取。

八、开考比例及要求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须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局批准。

九、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各招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酌情与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规划设计院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考试,现场设计图纸的方式进行),评委一律外聘(7-9人)。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十、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否则不确定为体检对象。当评委评分中出现高于或低于所有评委平均分10分以上者,该评委的评分按所有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所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