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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公告
2015-02-12 19:11:17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76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醴陵市乡镇安监站为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协助执法信息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全市共招聘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76名。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向醴陵是指本人或配偶现在是本市户籍、及本人在大学入学前是本市户籍;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与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醴陵市安监局办公室(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到醴陵市安监局办公室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其它要求: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到醴陵市安监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且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醴陵市安监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50分)。

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上述内容均在笔试开考前予以公告。

(4)笔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电话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分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不够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