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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衡阳市林业局招聘6人公告
2014-12-03 21:11:54   地区:湖南   浏览:0

专业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时间为10分钟,实行结构化评分。面试总分100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考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结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的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再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市林业局党委研究后进行统一分配,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按规定上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市林业局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605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林业局监察室 0734-8811929

衡阳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 0734-8811916

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方案由衡阳市林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衡阳市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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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衡阳市林业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