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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衡阳市林业局招聘6人公告
2014-12-03 21:11:54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市林业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备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年龄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林业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 19日,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衡阳市林业局(衡阳市华新区光辉街19号,邮编421001)

联系人:朱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4-8811916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方式:闭卷考试,考时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内容及分值

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范围。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专业知识部分考试范围:

营造林、种苗培育、森林管护、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林政管理、果树花卉、生态旅游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