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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民政局所属9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2 16:33:3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民政局所属9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8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民政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主要承担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的身体健康及失智类服务对象供养服务;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养老服务工作。

  (二)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主要承担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的身体健康及失能类服务对象供养服务;承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依法开展医养结合社会化推广示范相关工作,参与养老护理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养老服务工作。

  (三)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精神残疾除外的残疾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主要承担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的服务对象供养服务;面向社会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工作。

  (四)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养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及社会工作等服务;受民政部门委托,代理与孤儿、困境儿童权益相关的事务;开展学前及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缺陷补偿教育等特殊教育和盲聋等师资培训。

  (五)成都市精神病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全市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和复退军人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服务;面向社会提供精神科、康复医学科等医疗卫生服务。

  (六)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依法依规承担全市及跨省跨地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帮扶的辅助性工作;依法依规参与本市特殊群体儿童救助帮扶工作。

  (七)成都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全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慈善组织培育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成都市慈善总会、区(市)县慈善工作业务指导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福利彩票发行保障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成都市殡仪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等殡葬服务工作;承担国际运尸和跨省殡仪服务工作。

  (九)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民政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运行保障工作;承担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区划与地名、民政标准化的事务性工作;完成成都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市民政局所属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