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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招聘公告
2023-12-12 16:54:2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织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312/c01_952003.shtml

  3.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