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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招聘公告
2023-10-30 20:47:5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注: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日语、俄语,报名时填写的第一外语语种为笔试外语科目语种。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学科研、教辅、医疗、医技、药剂、护理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一致,将进行加试。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学校人事处):0454-8618393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4-8618848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安老师赵老师

  电话:0454-8618393

  E-mail:jmsdxrsc@163.com

  八、其他情况说明

  1.应聘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官网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5.新录用人员服务年限为五年,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不少于三-五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pdf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docx

  附件3: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