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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1号)
2023-05-04 16:55: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海口市卫生健康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录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要求(毕业时需取得相关专业的当年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4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3年7月10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毕业),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信息公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考生请根据链接登录系统注册并报名,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96)。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考生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