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待遇
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
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6.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技术,能胜任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7.报考年龄的截止时间以发布招聘公告时为准,18-38周岁(1986年12月3日至2007年12月2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84年12月3日至2007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25年文昌市卫生监督执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9:00至12月11日12:00(周末正常报名,12月11日12:00起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a93QHtSohyLtUofQhWDcSFnSp39mSAZ2FdgR2fquewhVfc53A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1)至(10)项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2025年度文昌市卫生监督执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内上传,不允许自拍、拉伸、翻拍,不过度美化,非生活照)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4)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5)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8)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单位选派的规培生,须出具派出单位、规培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省份默认选择全部。(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10)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3);
(三)资格初审
协调机制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交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5年12月1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12月11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12月11日17:0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岗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比60%和面试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内容,兼有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查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疾控中心申请复检,并到市疾控中心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人选。由协调机制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工作以审阅人事档案为主,视考察人事档案情况,由协调机制讨论决定是否进行实地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协调机制批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市疾控中心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转正后,可按照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参加本单位职称聘用的竞岗。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协调机制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或社会保障卡实体卡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四)所有聘用人员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五)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协调机制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监督电话:0898-36908048(市疾控中心党建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8-36903269(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文昌市卫生监督执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5年度文昌市卫生监督执法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
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enchang.hainan.gov.cn/wcswshjhsywyh/gzdt/202512/25d9ff5322334de6b41ee97b570e64d8.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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