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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1号)
2023-05-04 16:55: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③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④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3、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要求:应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按时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4、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招聘点、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五、拟聘人员: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签订就业协议

  1、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将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2、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

  3、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将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考生本人。

  4、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替补(如需递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和考察

  1、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紧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另一家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