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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6名)
2023-04-03 15:52: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等规定,2023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6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1名、定向退役士兵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东招聘范围包括本市户籍、本市生源、本市院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县区招聘范围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

  定向退役士兵岗位,仅限本市户籍、本市生源、在本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招聘计划表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发布。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至4月10日18时,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至4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至4月13日23:30分,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3日—5月6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时-14日18时。

  (三)报考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加分审核登记。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定向退役士兵招聘的),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