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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5名)
2023-04-03 15:52: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等规定,2023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我市招聘26名、考核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湟源县、湟中区招聘。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全市的范围包括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湟源县、湟中区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生和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由于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因此限定每个考生通过网上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经通过网上报名的“考试聘用”考生,若本人愿意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考核聘用”岗位,考生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但因报考不同岗位导致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的,由考生自行选择并负责。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4月10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4月1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4月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13日23: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4日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考试聘用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四)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