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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3-03-24 14:4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0周岁(200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和专业。

  2.个别岗位限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和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报考专业分类参考《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周一)-31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写《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xltgkzp0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名必须是报考人员姓名)。

  考生本人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留存复印件,原件现场退回至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如下:

  1.《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或黑白照片均可。

  2.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4.个别岗位要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份。

  5.个别岗位限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和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一份。

  6.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7.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蓝底、背面写清楚姓名)。

  8.初审合格人员需要缴纳考试费50元。

  (二)报名地点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