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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3-03-24 14:4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三)开考比例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3以上。当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3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期间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考生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2023年4月7日(星期五)到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期的面试等环节使用。

  (五)其他事项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注重实际工作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确定人选

  每一个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顺序排名。如出现空余岗位,由同岗位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心理测试

  按照确定的人选,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在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心理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心理测试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心理测试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岗位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从每一个岗位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同岗位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八)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