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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五指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人)
2023-03-21 15:11: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五指山“六园”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以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委托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28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学历专业参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六)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3月28日17:00

  (二)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

  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6)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