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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16 20:24: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1.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统一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用人单位网站发布。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用人单位网站将对招聘有关事项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

  请应聘人员务必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有关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4-28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2)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单位加盖公章或领导签字的证明进行加分确认。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5)考生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作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笔试资格审查

  1.用人单位于2023年3月24-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受理本单位应聘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2023年3月24-29日9:00至17:00期间,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3月24-30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2个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90元,面试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