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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人员选聘5人公告
2025-10-13 21:06:2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因业务拓展需求,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名称

计划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其他具体要求

调委会负责人

1

本科及以上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金融、审计领域管理层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调解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调解员

4

本科及以上

具有三年以上法律、金融、审计领域相关工作经验,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调委会负责人年龄要求62周岁以下,调解员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优于相关资历要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要求。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或专业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六)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七)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2日- 10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heytzx@163.com,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表(详见附件,Excel电子表格,命名示例:应聘职位+考生姓名);

2.相关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扫描合成一份PDF文件(命名示例:应聘职位+考生姓名)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6)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邮箱已设置自动回执,考生发送邮件后,如未收到电子邮件回执,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

4、招聘咨询电话:0452-6010655

(三)报名审核结果

报名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将收到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要求

1、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简历,应从高中起开始填写,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3、若发现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坚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知识、调解分析能力、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制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考官由不少于5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当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答题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事宜另行公布。

(一)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个人失信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

(二)体检

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三)递补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答题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缴纳保险。试用期满,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

1、调委会负责人:基本工资5000元/月,享受相应管理岗位津贴、满勤奖金及案件补贴。

2、调解员:基本工资4000元/月,享受相应管理岗位津贴、满勤奖金及案件补贴。

(二)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商险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1、员工免费午餐;

2、工会慰问;

3、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带薪年假;

4、专业培训及晋升空间。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⒈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⒉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⒊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⒈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的人员;

⒉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按照应聘人员确认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的人员。

(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市调解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一齐齐哈尔市调解协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_Y6cq7LpR30CVPiYsUK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