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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16 20:24: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4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职业病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中毒、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任务。

  (二)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

  (三)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传染性疾病诊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医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四)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老年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等相关工作。

  (五)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黑龙江省第六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培训、咨询、老年照护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六)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七)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与监管等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4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9.报告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