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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3-02 11:14: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优化辽阳市教育系统人才结构,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经辽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范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引进范围要求放宽至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毕业生(引进院校范围详见附件3)。日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放宽至非师范专业,具有日语能力考试(JLPT)N2及以上证书,或具有日语专业四级证书;

  引进数量:47名。

  二、引进原则和办法

  本次人才引进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开展。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7.岗位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8.具有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9.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10.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含已公示拟引进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2023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诚信报名、资格初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资格复核、聘用。

  1.诚信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16:00。

  ②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sjbyb@163.com。

  2.资格初核。资格初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初核结束时间2023年3月15日17时,初核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19日

  面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楼二号楼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引进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引进人才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拟引进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引进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