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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3-02 11:14: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已就业同学如报到证已使用,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2023年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录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转出手续。

  考生诚信承诺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3)现场签约

  按面试学科和拟引进人数,以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以试讲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引进单位。现场签约环节结束后,出现空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4.体检与考察。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引进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与资格复审。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同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拟引进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

  6.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资格复审合格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考核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考核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职称聘任等级予以保留,可比照中小学教师相当年龄、同学历、同资历人员确定工资待遇,工龄、教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限。

  通过人才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