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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1-30 22:19:43   地区:海南   浏览:0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入编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我县。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其中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入职后,按照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后续根据融媒体中心运营情况重新确定工资福利。

  (二)福利待遇

  1.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拔尖人才(D类人才)4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E类人才)2400元/月,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16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D类人才)4.8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E类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2.8万元/年,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1.9万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4万元/年。

  2.符合相应条件的,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标准,住房租赁补贴为1600元/月,购房补贴为1.9万元/年。

  3.符合相应条件的,试用期转正后可申领一次性安家费和岗位津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安家费为10万元,每月发放岗位津贴3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安家费为6万元,每月发放岗位津贴2000元,岗位津贴连续发放五年。

  4.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我县引进人才有关购房政策。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招聘工作方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简化相应程序、压缩报名审核时限,使我县招才引智工作更加便捷、高效。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其中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在招聘活动现场完成,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