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1-30 22:1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按照省委省政府《“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春节返乡人才对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招聘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人,其中考核招聘5人,考试招聘30人。具体岗位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以及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0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具体为: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3)年龄18周岁以上、43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4)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工作经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招聘分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场。考生可及时登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当天到达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到现场报考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1.第一场:考核招聘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40至14:00;

  报名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考核招聘面试时间及后续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