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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嘉禾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人)
2020-09-27 13:02:22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嘉禾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嘉禾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在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4)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