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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株洲市荷塘区招聘(选调)事业单位37人公告
2025-07-22 17:08:00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选调)条件

(一)面向高校毕业生、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在荷塘区属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10.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面向株洲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新提拔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一年(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或合格等次);

7.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8.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选调)37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8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面向株洲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1名。(详见附件1、附件2)

四、发布信息

招聘(选调)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有关招聘(选调)信息只在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ta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共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

101至113、201至209、301岗位均在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西楼16楼会议室报名(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

401至410岗位在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东楼9楼901会议室报名(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委托、代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面向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1)《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指2025届)需提供学校(院系)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若为已纳入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在编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模板见附件7)。隐瞒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2.面向株洲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

(1)《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在编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模板见附件7);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本次招聘(选调)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2024、2025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且与专业要求相近的,须提交本科或研究生(硕士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毕业论文研究方向及与岗位要求专业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院校公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区人社局备案。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之后,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见附件5)。

4.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加盖相应工作经历单位公章),并附同期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薪酬发放原始明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七、缴纳考务费

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选调)考试需缴纳考务费50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报名期间可申请减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且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专班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小于1:2)、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招聘(选调)岗位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三)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入围体检人员都未达到此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地点在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在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选调)单位与区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专班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荷塘区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选调)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十二、招聘(选调)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选调)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荷塘区人社局:0731—28428415(101至113、201至209、301岗位政策咨询)

荷塘区卫健局:0731—28428426(401至410岗位政策咨询)

荷塘区纪委监委:0731—28428360(纪律监督)

附件:附件1: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3: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7:在编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tang.gov.cn/c11731/20250721/i2399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