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0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是指199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均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有报考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前取得相关证件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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