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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人)
2020-06-25 20:58:28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以及《关于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发〔201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面向湖北省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以及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要求的人员。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1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8: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0年7月6日上午9:00—12:00到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地址:十堰市车城路43号张湾区综治中心五楼)申请退费。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因疫情原因另行发布。请报名者在报名结束5日后随时留意笔试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1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