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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郴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
2017-03-18 22:34:04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 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www.rsks.czs.gov.cn)、

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czs.gov.cn/wsj/)。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2017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2)。25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3月27日后出生;28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3月27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3月27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3月27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6年3月27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2017年3月27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中山北街24号(原郴州市卫生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4.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2017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中专学历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职教育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