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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5人公告
2017-02-27 23:41:07   地区:湖南   浏览:0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中心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公积金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中心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及报考要求一览表》(附件二)。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市人社局南院三楼)

联系电话:0734-8275613

联 系 人:周卫平、黄蔚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的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能及时接听的联系电话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个别职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经该职位报名者本人同意,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总分100分,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总分的50%。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招聘办公室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