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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蒸湘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6-12-29 15:43:01   地区:湖南   浏览:0

②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综合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委托专门机构命题。

③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设评委小组,考生在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前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

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区政府同意办理进编手续(原已有正式编制的可免试用期,报区政府同意后直接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人事关系,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8827356

举报电话:0734-8887686

原标题:蒸湘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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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蒸湘区招聘事业人员公告(附件下载)

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