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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蒸湘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6-12-29 15:43:01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蒸湘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17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main/rsj/index.shtml)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地点及方式:在蒸湘区政务中心(衡阳市船山西路蒸湘区政府机关大院东附一楼)进行现场报名,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报名,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交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推荐书)、岗位表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编制情况证明(有编制且有工作经历者);交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需保证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真实。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参照国家通用公务员考试与录用标准, 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②笔试时间:发放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上,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734-8887686)。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人且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核减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也只有1人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