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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6-12-16 18:12:49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是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局系统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应用。办公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愿意在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工作五年及以上;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日23、26、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4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收网络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报名处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加盖单位同意报考的公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和写作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报名达不到1:5报考比例,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