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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2016-11-30 14:00:06   地区:湖南   浏览:0

2、其余岗位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内容

1、面试时间及地点:教师岗位湖南师大考场为2016年12月11日,吉首大学考场为2016年12月14日,卫计岗位湖南人才市场考场为2016年12月19日,以上面试地点报名时具体通知。其他综合岗位面试时间听候通知,地点在新晃县人社局。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教师采取试讲方式)。

3、面试分值按100分计算,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七、成绩合成

成绩计算方法:1、教师、卫计类岗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2、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 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7年元月上旬。

九、公示

(一)面试结果待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示,进入体检的电话通知本人,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也将在新晃县城广告宣传栏、新晃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新晃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7年元月下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监督电话:0745—6223506,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新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晃发〔2015〕6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奖励政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8910(人社局) 0745—6222166(卫计局)0745—6222517( 教育局)

联系手机:13874435488 13874435188

原标题:新晃侗族自治县2016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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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