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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宁乡县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公告(第二批)
2016-09-08 18:33:45   地区:湖南   浏览:0

2、笔试主要内容:所报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成绩查询:2016年9月26日14:00,考生可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主菜单下的“信息查询”中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9月 26日(14:30至17:00),到宁乡县卫计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 9月27日(13: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县玉潭镇春城路99号宁乡县卫计局104室,咨询电话:0731-87883768,87854657)。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审查(含复审)

1、资格审查(含复审)对象名单及具体安排于2016年 9月27日18:00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公布,资格审查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进行。

2、资格审查(含复审)对象: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考核)。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于 9月28日15:00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宁乡人才网等报名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含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资格证(需要相应资格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含复审)。

十、考核(技能操作)

1、时间:资格审查(含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技能操作),《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微信平台和宁乡人才网等报名网站公布。考核(技能操作)于2016年9月30日进行。

2、内容:所报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3、方式: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按2:8的比例合成考核(技能操作)成绩。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当场公布成绩。

十一、成绩合成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临床护理岗位人员需检查药物过敏和其他职业健康禁忌证。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16年10月15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县卫计局,资格终审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拟录取人员中,乡镇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