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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
2016-08-03 00:06:45   地区:湖南   浏览:0

报考其余职位(含报考中医院文秘职位)的,第二科为《申论》。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6年8月23日9:00 -11: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016年8月23日15:00-17: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8月18日(周四)—8月19日(周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局)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8月29日起在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30日-31日到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填写《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2、业务水平测试

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新闻记者两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业务水平测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没有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业务水平测试。节目制作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节目制作,新闻记者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写作。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与排名

(1)无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2)有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的3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察)、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纪委(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