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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交通医院招聘24人公告
2016-07-21 23:34:16   地区:湖南   浏览:0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

应聘序号1—8的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应聘序号9和10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

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2233013(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2233011(医院党政办)

附件:湖南省交通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交通医院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