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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桑植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20人公告
2016-07-14 00:09:45   地区:湖南   浏览:0

(二)报名要求

报考桑植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具体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卫生院,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桑植县乡镇卫生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4)中选择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选择具体招聘卫生院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报考桑植县人民医院西医医生岗位的考生,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在《桑植县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西医医生岗位明细表》(附件5)中选择具体科室(具体选择规则详见附件5),选择具体科室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人事股。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详见《桑植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表》(附件6)。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需事先到桑植县委组织部开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取得证明原件后再到招聘单位报名。

现场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每天公布一次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设立了人事机构的,可由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6年8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与分值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桑植县内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