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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2016-07-14 00:17:45   地区:湖南   浏览:0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区人社局进行指导。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公告,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8∶00至2016年7月26日18∶00到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值:内容以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为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索溪镇中心学校。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