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公布。7月中旬在郴州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提出申请报郴州市城乡规划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郴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招聘工作由郴州市规划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629192。
原标题:2016年郴州市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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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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