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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2016-05-20 14:12:49   地区:湖南   浏览:0

3、考生可于2016年6月21日之后的七天内在报名网站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须提供专科文凭)等原件,与职位要求一致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证、职称证、资质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的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经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经考察后无合适人选时,该招聘职位空缺。(公示后,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聘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5年服务年限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聘三年。纳入所在单位人事编制管理,享受所在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六、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岳麓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岳麓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前向岳麓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具体指导,区编委办、招聘单位协同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适时在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