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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2016-05-11 17:52:28   地区:湖南   浏览:0

(5)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岗位。

6.领取准考证: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1日到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领取。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限12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6月下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 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 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岗位相同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随时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机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