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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常宁市教师招聘160人公告
2016-05-10 14:21:58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岗位选择

聘用人员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高分者先选,低分者选高分者已选后的剩余岗位;低分者不选剩余岗位的,作放弃处理,所缺名额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六)聘用

岗位选定后,且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学校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具有正式编制,工资实行财政统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招聘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教师招聘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1、招聘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顾 问:许群光 刘德华 肖荣望

组 长:黎才发

副组长:秦源生 封红伟 刘国生 郭秀清 汪 华

曹仕军 刘小咏 刘振华 谢 琼 滕 文

罗更生 王经余

成 员:肖红洲 阳德明 蒋抒芳 卢耀平 詹小荣

谭航华 张晓华 唐绍锋 李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封红伟同志担任。

2、招聘监督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肖红洲

成 员:阳德明 谭航华 李小平

六、招聘纪律

1、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不回避的,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

2、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常宁市人事招聘,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7245730

举报电话:0734-7245737

咨询网址:www.hncnedu.com(常宁教育信息网)

原标题:常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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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