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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南县事业单位招聘86人公告
2016-04-27 18:21:51   地区:湖南   浏览:0

3、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5分),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21177

南县监察局:0737-5224756

原标题:2016年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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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016年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县 编 委 办

南 县 监 察 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