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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长沙高新区选聘骨干教师32人公告
2016-03-28 16:39:29   地区:湖南   浏览:0

8、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原则上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如不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一类条件

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特级教师,或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或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3、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2009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等教学活动(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B.二类条件

(1)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要求(报考幼儿园业务副园长、小学业务副校长岗位者,以下第5项条件为必备条件):

1、2009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正规教育类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主持过地市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省级、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且课题顺利结题。

3、2009年以来获区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称号,或享受县委县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或2009年以来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4、参加过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者。

5、幼儿园岗位要求在9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担任过管理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岗位要求担任过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学校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科室主任)等教育教学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初中岗位要求在省级示范性中学或其分校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

(2)职专岗位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项要求(第1项为必备条件,第2项至第5项条件任意满足两项):

1、现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工作,或高职院校工作。

2、2009年以来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职院校优秀教师。

3、2009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学生大赛中指导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本人获得优秀指导奖。

4、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院(所)组织的省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且课题顺利结题。

5、参加过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学科教师培训。

七、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程序:考生可从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sldbz.gov.cn)上按照报考岗位下载《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小学幼儿园)》或《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职专)》并按要求据实填写。

3、报名时间:4月7日— 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麓谷大道668号)一楼展厅会议室。

八、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初审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试教、考核准考证》。

九、试教、考核

(一)试教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